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》发布

《中共中央 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1月11日发布。《意见》提出,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,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。

《意见》分为10章共33条,聚焦美丽中国建设的目标路径、重点任务、重大政策提出细化举措。

在主要目标方面,《意见》锚定三个时间节点目标要求:

到2027年,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,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,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,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,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,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,国家生态安全有效保障,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,形成一批实践样板,美丽中国建设成效显著。

到2035年,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,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,生态环境根本好转,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全面形成,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,国家生态安全更加稳固,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,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。

展望本世纪中叶,生态文明全面提升,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,重点领域实现深度脱碳,生态环境健康优美,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,美丽中国全面建成。

《意见》还要求,“十四五”深入攻坚,实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;“十五五”巩固拓展,实现生态环境全面改善;“十六五”整体提升,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。

同时,《意见》围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、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、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、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、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示范样板、开展美丽中国建设全民行动等重点任务,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要求。其中,多项具体工作涉及城乡建设领域,值得行业关注——

在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方面,《意见》明确,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,严格管控城镇开发边界,推动城镇空间内涵式集约化绿色发展;严把准入关口,坚决遏制高耗能、高排放、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;加快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,推动超低能耗、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;推进铁路场站、民用机场、港口码头、物流园区等绿色化改造等。

在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方面,《意见》要求,持续深入打好蓝天、碧水、净土保卫战。具体包括: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,建设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样板区;依法加强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和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的联动监管,推动大型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和修复;到2027年,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%以上,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。

在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示范样板方面,《意见》提出四大主要任务:

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。聚焦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,加强绿色发展协作,打造绿色发展高地。完善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,加快建设生态环境修复改善示范区,推动雄安新区建设绿色发展城市典范。在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中坚持共抓大保护,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示范带。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领域规则衔接、机制对接,共建国际一流美丽湾区。深化长三角地区共保联治和一体化制度创新,高水平建设美丽长三角。坚持以水定城、以水定地、以水定人、以水定产,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。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。各地区立足区域功能定位,发挥自身特色,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省域篇章。

建设美丽城市。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、人民城市为人民,推进以绿色低碳、环境优美、生态宜居、安全健康、智慧高效为导向的美丽城市建设。提升城市规划、建设、治理水平,实施城市更新行动,强化城际、城乡生态共保环境共治。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,提高大中城市生态环境治理效能,推动中小城市和县城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,促进环境公共服务能力与人口、经济规模相适应。开展城市生态环境治理评估。

建设美丽乡村。因地制宜推广浙江“千万工程”经验,统筹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。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,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、垃圾和黑臭水体。建立农村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制度。科学推进乡村绿化美化,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和乡村风貌引导。到2027年,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%;到2035年,美丽乡村基本建成。

开展创新示范。分类施策推进美丽城市建设,实施美丽乡村示范县建设行动,持续推广美丽河湖、美丽海湾优秀案例。推动将美丽中国建设融入基层治理创新。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,推动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实践创新基地建设。鼓励自由贸易试验区绿色创新。支持美丽中国建设规划政策等实践创新。

此外,《意见》还从不同角度提出一揽子激励性政策举措,调动各方面共建共享美丽中国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。

时间:2024-01-12来源:建筑新网作者:综合报道